2015年7月,我國《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將有望正式實施,其附件《化妝品標簽標識禁用語清單》也將隨之生效。在禁用標簽的名單里,以往隨處可見的新生、復活、無添加、再生、漢方、中草藥、有機、納米、干細胞等用語將不能再使用。
長期以來,憑借一些貌似科學、令人不明就里的宣傳用語,廠家和商家努力讓消費者相信,其生產的的產品就是他們要買的理想產品。于是,“夸大、超范圍、虛假宣傳”的標簽用語比比皆是。這份清單特別指出,不能超范圍宣稱產品用途,如特殊用途化妝品不得宣稱超出《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特殊用途化妝品含義的解釋,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也不得宣稱特殊用途化妝品的作用。
江蘇吳江檢驗檢疫局在此提醒化妝品生產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嚴把用料、生產和品控等各個環節的質量關,持續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樹立品牌形象,根據自身發展實際,不斷加大研發力度,以科技實力提高品牌價值;創新營銷手段,切勿迷戀天花亂墜的廣告用語,過度宣傳勢必會引起消費者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