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省VOCs治理上先行先試,積極探索。”廣東省環保廳介紹,早在2012年,廣東省環保廳就已經印發了《關于珠江三角洲地區嚴格控制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的意見》,同時要求在廣州、深圳、東莞、佛山、中山5市率先開展VOCs污染防治試點工作,并將石油、化工列為排放VOCs的重點產業進行重點監控。
廣東省環保廳去年印發實施了《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的實施方案(2014—2017年)》,從推行水性、低揮發性涂料等方面開展源頭控制,推進我省印刷、制鞋、煉油與石化以及生活服務業等13個重點行業VOCs綜合整治。其中東莞VOCs治理在全省已先行一步。
為了適應國家將VOCs納入總量減排指標的要求,“目前全省工業源VOCs排放摸底調查工作已接近尾聲。”廣東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將為“十三五”時期VOCs總量減排相關管理政策和治理措施的制定提供參考。
與此同時,廣東多個地市正在嘗試推行將VOCs納入排污權交易等激勵機制促進減排。佛山市順德區發布了《順德區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家具和制鞋兩大行業的工業VOCs排放成為試點對象。順德區環保部門負責人稱:“通過市場對企業環保行為補償,將激勵企業落實減排措施。”
在VOCs排污收費等約束機制方面,去年5月環保部復函同意廣州試行《廣州市VOCs中三苯排放量核算辦法》,對石油煉制、油品儲運及銷售、汽車船舶制造等企業征收VOCs排污費。
“通過市場行為推動減排的同時,也要在環保準入門檻、嚴格環境執法上加大措施。”環保專家建議,接下來可將VOCs作為總量前置審核項目,嚴格控制高VOCs排放的項目上馬,在重點生態功能區實行強制性保護,禁止新建VOCs污染企業,并逐步清理現有污染源。對于已投產的污染企業,環保部門要責令其整改,對于問題突出的企業要實行停產整頓,對于拒不整改的污染企業一律予以查封關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