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巴基斯坦關稅委員會發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阿聯酋、阿曼和沙特阿拉伯的雙軸取向聚丙烯薄膜(BiaxiallyOrientedPolypropyleneFilm)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裁定自2015年8月4日起對上述進口國家的涉案產品繼續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率詳見下表)。

2012年4月23日,巴基斯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阿聯酋、阿曼和沙特阿拉伯的雙軸取向聚丙烯薄膜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
2012年8月14日,巴基斯坦開始對進口自中國、阿聯酋、阿曼和沙特阿拉伯的雙軸取向聚丙烯薄膜征收為期三年的反傾銷稅。
2015年8月4日,應巴基斯坦國內雙軸取向聚丙烯薄膜生產商Tri-packFilmsLtd,Karachi的申請,巴基斯坦啟動對上述國家涉案產品的本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調查期為2012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稅則號3920.2010和3920.2030項下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