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起,《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杭州市建設全市域大氣“清潔排放區”的實施意見》正式施行。
根據意見,杭州全市域原則上禁止新建(含改、擴建)不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目錄與空間布局指引的化工、印染、造紙、水泥、建材、電鍍等重污染項目。其中,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濱江等六個主城區范圍內原則上不再新建、擴建產生VOCs(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工業項目。VOCs是造成臭氧和PM2.5污染的重要前體物,是影響空氣質量的關鍵因素。
眼下,杭州市正闊步邁向城市國際化,加緊建設獨特韻味別樣精彩的世界名城。大氣、山水林田湖等是杭州發展的環境基礎。杭州將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建設全市域大氣“清潔排放區”為抓手,實施最嚴格的生態保護制度,推進能源結構優化調整,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落實大氣污染綜合治理。
根據意見,杭州將繼續推進電力行業、工業鍋爐超低排放技術改造。所有電廠煙氣排放達到《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的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要求,所有工業鍋爐煙氣排放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的燃氣排放限值要求。
到2025年,杭州將分階段分步驟實現全市域大氣“清潔排放區”建設目標,建成新“三無”城市。即城市建成區(工業園區除外)無燃煤鍋爐,無造紙、印染、化工、制革、電鍍、水泥、冶煉等重污染高耗能行業企業,無國Ⅲ排放標準以下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市區PM2.5年均濃度基本達到二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