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歐盟首次采納針對整個歐洲的塑料使用規定,希望到2030年在歐盟范圍內使用的所有塑料包裝袋都可回收。
這一規定于1月16日通過,要求減少一次性塑料的使用,限制在全球范圍內使用塑料薄膜,大幅減少使用塑料袋。歐盟負責可持續發展的首席副主席蒂莫曼表示:"如果我們不改變生產和使用塑料的方式,到2050年,海洋中的塑料會比魚多。"
蒂莫曼指出,歐盟推出塑料使用規定,旨在推行新型可循環的經濟模式。他說:"我們需要投資創新的技術,在保證公民和環境安全的同時,保持產業的競爭力。"
作為新規定的一部分,歐盟稱將努力加強回收業務的贏利能力,制定關于包裝的新規則,提高塑料的可回收性,增加可回收塑料的需求。歐盟1月16日公告稱:"回收的塑料越多,需要建設的回收能力和設施越多,此外,歐盟范圍內還需要有配套的分檢和廢棄物分類體系及標準。"
據歐盟測算,每回收一噸塑料可節省約780元人民幣。2018年第一季度起,歐盟還準備修訂《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指南》。
歐盟表示,將著手制訂規則,確保到2030年所有歐盟市場上的包裝塑料都可反復使用或以經濟上可行的方式進行回收。關于禁用一次性塑料的立法預案將在2018年下半年提交討論。
歐盟還將推廣向公眾咨詢。歐盟表示,已經看到產品設計、生產、使用和回收方面的變化,投資機遇和就業崗位也將會隨著新政策的變化而改變。
關注的重心之一是漁具和支持性全國性動員,新規則要求港口和船只與其它部門單位一起努力清除海洋和其它水域內的污染物。
歐盟還稱,將提供額外1.2億美元的資金,推動開發更多的可回收塑料,提高回收工藝的效率,從回收的塑料中清除更多的危險物和污染物。
一位專門從事全球回收PET市場研究的咨詢師則表示,對該計劃的效果不太樂觀,她是來自PCI Wood Mackenzie的高級咨詢師海倫.麥考夫。她說:"這一計劃有積極的步驟,但可能失去機遇,無法很好地解決巨大的變革造成的塑料廢棄物和污染問題。變化是根本,但各個國家和行業能否快速有效地響應這些變化是個極大的問題。"
歐盟包裝和環境組織歡迎這一新規定,稱將支持這一規定,并積極推動歐盟執行更多關于包裝材料的新舉措。
歐盟塑料業集團承諾
為了響應歐盟的提議,由6家歐洲塑料行業協會組成的集團志愿承諾推出"循環平臺",目標是到2040年實現50%的塑料廢棄物可回收。
該集團1月16日表示,推出循環平臺旨在與歐盟合作,擴大目前歐盟范圍內的塑料回收活動。他們設定的目標包括70%的塑料包裝袋可回收和反復使用。但他們強調,整個價值鏈的相關方必須都參與進來,才能實現這一目標,包括原材料生產商、設計商、塑料制品生產商和品牌所有方等。
集團發表的聯合聲明稱:"真正的產業轉型只有在塑料行業的整體參與下才有可能實現,還必須得到整個塑料產業價值鏈股東的支持。"
這6家參與的協會是:歐洲塑料回收商協會(PRE)、歐洲Petcore、歐洲地毯協會(ECRA)、歐洲聚合材料循環平臺 (PCEP歐洲)、歐洲塑料生產商(EuPC) 和VinylPlus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