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呼和浩特市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行動方案》,按時完成市生態環境局承擔的整治任務,是生態環境局制定了《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推進方案》,明確了2019年至2020年全市VOCs治理工作,持續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完善排放標準,建立健全監測體系,推動我市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方案中提出,將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石化、化工、制藥、工業涂裝和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泄漏檢測與修復和在線監控;市四區范圍內達到規模要求的加油站、加氣站VOCs在線監控系統建設;二環快速路范圍內大型餐飲、食堂業油煙及VOCs在線監控系統建設; 2019年12月31日前,建立全市VOCs排放源清單數據庫,全面完成工業企業VOCs治理工作;2020年6月底前全市達到規模要求的加油站,加氣站完成VOCs在線監控系統建設;完成非工業源VOCs治理工作;2020年底,呼和浩特市VOCs排放總量較2015年下降10%以上。方案明確重點推進全市石化、化工、制藥、工業涂裝和包裝印刷重點行業以及機動車、油品儲運等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工作,加強活性強的VOCs排放控制。
為確保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順利實施,市生態環境局成立了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推進專項督導小組,整改工作由專項督導小組實行“雙周調度制度”,領導小組對全市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作先進的進行通報表揚,對工作任務不落實,治理進度滯后,推動不力的地區和企業實施預警和約談,到期未完成任務的,交由監察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