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第二輪第一批8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19年7月10日至7月15日陸續進駐上海、福建、海南、重慶、甘肅、青海等6個省(市)和中國五礦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等兩家中央企業開展督察。
截至8月5日,負責省(市)督察的6個督察組已完成下沉督察任務;負責中央企業督察的兩個督察組也已完成重點督察任務。
截至8月5日晚20:00,各督察組共收到群眾來電、來信舉報18615件,受理有效舉報15105件,經梳理合并重復舉報,累計向被督察地方和中央企業轉辦13267件,已辦結4069件、階段辦結2168件。
其中立案處罰1165家,罰款6508.60萬元;立案偵查39件,拘留41人;約談黨政領導干部1042人,問責130人。
從被督察地方和中央企業邊督邊改具體情況看,海南、福建、青海等地群眾舉報不實率較高,兩家央企下屬企業具體生態環境問題推動整改力度不夠,需要引起重視。
經過督察組和被督察對象的共同努力,一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得到解決;一批整改不到位甚至污染反彈的問題得到查處;一批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得到及時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