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近日發布了《包裝印刷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規定了包裝印刷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維護的技術要求。
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要求,重點排污單位應按照自動監控管理規定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安裝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并進行運行維護與管理。
目前,我國尚無包裝印刷業專項排放標準要求,按照國家標準體系設計,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的規定,主要控制非甲烷總烴(NMHC)、苯、甲苯、二甲苯的排放。
根據國家排放標準制訂計劃,《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已經在全國公開征求意見。在此征求意見稿中,要求控制苯、苯系物、NMHC、TVOC、顆粒物和異氰酸酯,如采用燃燒處置裝置,還需監控氮氧化物。
而目前的在線監測設備中,技術比較成熟的監測指標包括苯系物、NMHC、顆粒物和氮氧化物,因此按照現在的技術規范以及未來可能頒布的標準,包裝印刷業的自動監測設備檢測的指標則可能是NMHC、苯系物、顆粒物和氮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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